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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回归日简介:澳门名称的来源是什么?澳门回归的背景是什么?澳门回归的过程是怎样的?澳门回归有什么意义?本文这就为你介绍
澳门回归日简介
澳门回归日也称澳门回归节。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中葡两国政府在澳门文化中心举行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回归祖国。
这是继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之后,中华民族在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中的又一盛事。以后每年12月20日澳门都举行纪念活动,逢5周年也是新任特首宣誓就职的日子。
澳门名称的来源
澳门以前是个小渔村。她的本名为濠镜或濠镜澳,因为当时泊口可称为"澳".澳门及其附近盛产蚝(即牡蛎),蚝壳内壁光亮如镜,澳门因此被称为蚝镜(蚝的繁体字为"蚝")。后人把这个名称改为较文雅的“濠镜”。
清乾隆年间出版的《澳门纪略》中说:“濠镜之名,著于《明史》。东西五六里、南北半之,有南北二湾,可以泊船。或曰南北二湾,规圆如镜,故曰濠镜。”从这个名称中,又引申出濠江、海镜、镜海等一连串澳门的别名。
澳门的名字源于渔民非常敬仰的中国女神 天后,又名娘妈。根据传说,一艘渔船在一个天气晴朗,风平浪静的日子里航行,突然刮起狂风雷暴,渔民们处於危急关头。这时,一位少女站了起来,下令风暴停止。风竟然停止了,大海也恢复了平静,渔船平安地到达了海镜港。
上岸后,少女朝妈阁山走去,忽然一轮光环照耀,少女化做一缕青烟。后来,人们在她登岸的地方,建了一座庙宇供奉这位娘妈。
十六世纪中叶,第一批葡萄牙人抵澳时,询问居民当地的名称,居民误以为指庙宇,答称"妈阁"。葡萄牙人以其音而译成"MACAU",成为澳门葡文名称的由来。
澳门回归的背景
一、早期租地
早在明朝,葡萄牙人已开始在澳门进行贸易和修建洋房居住。
1583年,在澳门居留的葡萄牙人在未经明朝政府同意下,自行成立澳门议事会进行葡萄牙社区的自治管理,但葡萄牙仍每年付白银予明政府与其后的清政府为地租。
由于澳门有葡萄牙人聚居和日本倭寇的活动,明朝于1608年(万历三十六年),香山知县蔡善继以《条议制澳十则》加强对澳门的管治。1614年,朝廷接纳两广总督张鸣冈的上书,加强澳门的军事防范。
二、变相强占
1616年,葡萄牙任命卡洛告为澳门总督(简称:澳督),但并没有到任。1623年,葡萄牙任命马士加路也为澳督,并正式到澳门就职。最初只负责澳门防务,澳督官邸亦设于大炮台。
1749年(乾隆十四年),清政府颁布《澳夷善后事宜条议》以完善对在澳外国人的法律,并将其葡文石碑竖立于议事亭。1783年4月4日葡萄牙海事暨海外部部长以葡萄牙女王名义发布《王室制诰》后,议事会逐渐失去大部分权力,作为葡萄牙国家代表的澳门总督的权力则不断扩充膨胀。
1842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后,葡萄牙派代表与清朝钦差大臣爱新觉罗·耆英谈判,要求豁免地租银,并由葡萄牙军队驻防澳门半岛。
清政府断然拒绝葡萄牙的要求,但维持已给予葡萄牙的各样优待。及至1845年11月20日,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单方面宣布澳门为自由港,除容许外国商船停泊进行贸易活动外,更拒绝向清朝政府缴纳地租银。1846年4月澳督亚马留上任后,随即推行一系列殖民统治政策。
1846年5月,亚马留单方面宣布对澳门华籍居民征收地租、人头税和不动产税,把只对葡萄牙居民实行的统治权,扩大到华籍居民。亚马留之举引起驻澳的清朝官员的严重抗议与交涉。
从1849年开始,亚马留将清朝官员赶出澳门和捣毁清朝海关,并停止向清政府缴纳地租银。亚马留的举动,进一步激起了华籍居民的民愤。亚马留在同年8月22日被刺杀身亡。
三、条约定案
1862年葡萄牙曾与清政府草签《中葡和好贸易条约》,欲将澳门地区转为葡萄牙之属地,但被发现而告终。直至1886年(光绪12年),葡萄牙与英国代表藉鸦片缉私征税的合作与清政府谈判。
1887年,清政府与葡萄牙先后签订了《中葡里斯本草约》、《和好通商条约》,条约列明:“由中国坚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
为避免主权彻底丧失,清政府保留了将澳门让与他国的权利,葡萄牙若想将澳门让与他国,必须经过中国同意。
澳门回归的过程
一、回归准备
1、联大决议
自1971年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联合国合法席位后,便开始为香港与澳门的主权问题采取外交行动。
时任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对此非常关注,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亦于1972年3月为此致函联合国非殖民地化委员会申明中国政府的立场:“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葡萄牙占领的中国领土,解决香港、澳门问题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是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中国要对被占领的领土恢复执行主权的问题,而完全不是属于通常的殖民地范畴的问题,更不是使其获得独立的问题。”
同年11月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决议案,将香港和澳门于殖民地名单剔除,此举为中国和平解决香港与澳门的主权问题制造了有利的背景条件。
2、中葡建交
1976年,葡萄牙总统安东尼奥·拉马尔霍·埃亚内斯(António Ramalho Eanes)出席联合国大会,与中国驻联合国代表黄华谈及中葡建交与澳门问题之事宜。经过两年的洽商,1979年2月8日,葡萄牙与台湾当局断绝邦交,2月9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交换《建交公报》。
中葡双方共同肯定澳门是中国领土,至于归还时间与细节将在适当时间由两国政府谈判解决。葡萄牙的改变与行动为中葡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友好推动
中葡正式建交后,两国官员开始频繁互访。1980年3月,澳门总督伊芝迪应北京政府邀请进行访问。而中国亦曾派出不少官员(如:任仲夷、习仲勋)造访澳门。随著两国友谊的增进,最高领导人也开始进行互访。
198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访问葡萄牙,与葡萄牙总统埃亚内斯会面就澳门问题交换意见。1985年5月葡萄牙总统访问中国,与中国当时的最高领导人邓小平会晤,同表友好地解决澳门问题。
4、中葡谈判
1986年5月20日,中国与葡萄牙政府正式发布新闻公报,宣布6月30日在北京展开澳门问题的谈判,解决澳门问题。谈判共进行4次。
(1)第一轮会谈(1986年6月30日-7月1日)
第一轮会谈开始时,中国代表已建议会谈总议程:
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的有关问题;
中国对澳门行使主权后的安排;
过渡时期的安排。
葡萄牙代表同意中国代表提出之总议程并按之讨论。其次,中国代表提交了《中葡联合声明》草案的中、葡、英文版本,并对此作出简要的说明解释。
(2)第二轮会谈(1986年9月9日-10日)
第二轮会谈时,中国代表提交《中葡联合声明》的附件,并作出相关说明。葡萄牙代表团表示需要对全部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后,才能作出全面的评论,故提议在第三轮会谈上才作出全面评论。
最后,双方就第三轮会谈的时间、第三轮会谈后成立工作小组的时间和中国代表团长周南在11月访问葡萄牙之新闻公报细节等进行了磋商,取得了广泛的一致。
(3)第三轮会谈(1986年10月21日-22日)
直到第三轮会谈,葡萄牙代表终于评论首两轮会谈中国代表团所提交的文件,并将中国的意见分为“同意、接受的”、“需要作出适当修改和补充的”和“需要进一步弄清一些概念的确切内容和含义后才能做出评论的”。中国代表随即赞许葡萄牙代表的积极回应,并就葡萄牙代表所提及的一些拟修改的问题进行磋商。
首三轮会谈,中葡双方讨论比较顺利。但在周南访问葡萄牙时,葡萄牙政府就交还澳门的日期上改变原本的立场,并将此日期要延至下世纪初。结果,周南在会晤葡萄牙总统后,取消了原定的参观访问计划。其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1986年12月31日郑重声明:“在2000年前收回澳门是中国政府和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十亿中国人民的不可动摇的坚定立场和强烈愿望,任何超越2000年后交回澳门的主张,都是不能接受的。”
1987年1月6日,葡萄牙国务会议经过4个多小时的讨论后,原则上同意1999年将澳门治权交还中国。中葡两国在解决了此争议后,1987年3月18日开始第四轮的会谈。
(4)第四轮会谈(1988年3月18日-23日)
第四轮会谈中,中葡双方代表团共同表示不希望再遇到重大障碍,并期望是次会谈为澳门问题之最后一次谈判回合。即使在澳门葡裔人士拥有双重国籍和保护澳门的葡萄牙文化特色仍有分歧,但都给双方尊重态度和相互让步解决了。
最终,中方容许澳门葡裔澳门人士自行选择国籍(即中国籍或维持葡萄牙国籍),而中方亦尊重澳门的葡萄牙文化特色。经过四轮会谈后,双方联合发表新闻公报,宣布两国已就澳门问题达成协议,并将于1987年3月26日在北京举行草签联合声明的仪式,仪式由两国的政府代表团团长进行草签。
1987年4月13日,中国总理赵紫阳和葡萄牙总理卡瓦科·席尔瓦分别代表中葡两国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1987年,中葡两国各在各自政府内取得《中葡联合声明》的批准。中葡两国政府终于在1988年1月15日互换批准书,《中葡联合声明》正式生效 。
二、过渡时期
中葡两国政府由1987年4月13日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至1999年12月20日澳门政权移交期间的12年,被称为过渡期。
在1988年1月15日,中国外交部已公布了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和中葡土地小组中方成员的名单,就澳门过渡期间之问题进行了磋商。同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1988年10月2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便开始在北京召开第一次的全体会议,当中通过起草工作的大体规划和步骤,并决定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
1993年3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八届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标志澳门进入过渡期的后半段(或称后过渡期)。
在整段过渡期内,澳葡政府在中方的督促下,采取三大措施,确保澳门政权顺利交接,包括中文合法化、公务员本地化和法律本地化,合称“三化”。
1、中文合法化
中国外长钱其琛在1992年访问葡萄牙时,两国就不利障碍达成协定,从此中文取得了官方地位,与葡文并列成为澳门的官方语言。澳门总督在1999年12月19日才发布批示,把中文正式列为澳门地区的官方语言之一。
2、公务员本地化
澳葡政府在《联合声明》签署后,开始培养本地公务员。
3、法律本地化
1996至1999年期间,分别颁布构成澳门法律体系的五大框架法典,即《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商法典》。
三、澳门回归
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举世瞩目的中葡两国政府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在澳门文化中心花园馆隆重举行。在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乐曲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在这里庄严升起。从此,澳门回到祖国的怀抱,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中又迈出重要的一步。
澳门回归有什么意义?
从1849年中国丧失在澳门的实际主权,到1999年中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历史走过了整整150年。澳门的回归在世界范围内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澳门回归祖国在亚洲解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从1553年葡萄牙入居澳门,到葡人获得统治权,再到现在已近500年。如今中国恢复行使主权,洗雪了中华民族耻辱的一页,不仅意味着西方在中国的殖民主义的结束,而且最终结束了白人在亚洲统治的历史。为了使澳门早日回到祖国怀抱,中国历届政府曾作出过各种努力。
但只有在今天,中国一发出收回的声音,葡萄牙政府即顺应了潮流,这足以说明现在中国的强大。而且中国在解决澳门这个历史遗留的问题上,又表现出了体谅和现实态度,将在本世纪内收回澳门的具体时间,放到了本世纪最后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充分反映出一种宽宏的气度。
其次,澳门回归祖国奠定了中葡两国关系发展的新基础。
中葡联合声明妥善地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为葡萄牙同亚洲国家,特别是同中国的关系开辟了前景。
中葡联合声明既重视中国对澳门的主权,也尊重葡方的利益,是相互理解和友谊的典范,是一个值得庆贺的历史性文献。中葡两国的友好合作是澳门顺利回归的保证,而将来澳门回归后,两国关系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澳门也将成为中葡两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纽带。
最后,澳门回归祖国证明了“一国两制”方针的正确性。
“一国两制”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份,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国家统一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在客观地分析了台湾、香港和澳门的历史和现实之后得出的正确结论。
香港问题、澳门问题的圆满解决,充份显示了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实现中国统一大业指导思想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所以,“一国两制”方针将能推进祖国的和平统一事业,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和民族的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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